司属各单位:
按照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赣人社字[2013]197号)以及省水利厅对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,现将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、高级职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格条件
1.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《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2011年修订版)》(赣人社发[2011]47号)执行,详见附件。
2.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,其学历、学位、资历(资格、聘任时间)、工作年限、业绩(含论文论著)等终算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,时间按年头计算。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。
二、材料报送截止时间
8月20日前,专业技术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,经汇总后统一向评审委报送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《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档案袋》(内含申报表等);
2.参评人员应使用规范的电子版送审表格,不要使用之前的电子版送审表格,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;
3.打印的表格要按原文本大小、格式制作,用B5纸双面打印,打印件须用胶水沿左侧粘贴,不能用订书钉装订;
4.凡不符合申报格式要求的,一律退回重新整理;
5.职称评审费用随申报资格一并提交。
四、其他
各单位应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,对申报人员的材料整理给予指导或帮助,公司也会在各申报人员材料到位的情况下,安排参与过职称评审工作和经验丰富的专家对申报人员给予指导。
联系人:王峪、刘俊
联系电话:0791-86659817
附:评审文件及申报表电子版
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